熟悉知识共享的人士最近对美国有关许可证中非商业成分的一场诉讼感到担忧,该诉讼通过狭隘地定义非商业用途,有可能对许可环境的完整性产生负面影响。
此案的双方是Great Minds和Fedex 印刷办公服务公司,前者是一家为美国学校制作教育材料的非营利组织,后者是 Fedex 的一个分支机构,顾名思义,提供打印和其他办公解决方案。Great Minds 制作和销售多种学校材料,包括一本名为 Eureka Math 的数学教科书,他们也根据知识共享署名 -非商业-相同方式共享许可发布了这本教科书。顾名思义,该许可允许重复使用版权作品,只要被许可人遵守三个主要条件:注明作者、不重复使用非商业用途、使用相同许可共享由此产生的任何衍生作品。
2015 年 10 月,Great Minds 发现密歇根州有几所学校正在打印授权材料,供学校分发(此行为受版权限制),但他们没有起诉订购印刷材料的学校,而是起诉印刷服务提供商,因为其这样做是出于商业目的。联邦快递显然回应说,他们不是被许可人,他们只是为被许可的学区提供服务,教育机构正在行使许可证授予的非商业权利。
显然,原告的论点,用不太礼貌的话来说,是疯狂的。如果我们接受任何商业服务在帮助或协助合法被许可人使用作品时都要承担责任,那么知识共享许可中的非商业条款就会变得非常狭窄,以至于不复存在。例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可能会被起诉,因为它帮助在线传播被许可人合法用于非商业目的的非商业作品,或者被雇用来录制非商业歌曲并将以非商业方式发布的工作室也可能被起诉。正如 CC 在关于诉讼的博客文章中解释的那样:
“使用 CC 授权作品的实体必须能够自由行事,包括通过员工和他 马耳他手机数据 们聘用的承包商。法律不支持禁止实体使用承包商进行其他授权的工作,NC 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也不禁止这样做。相反的理解意味着,在许多情况下,真正的非商业许可证持有者在非商业用户行使其在许可证下的合法权利的过程中,不能从事任何收取标准费用的服务。相反,只有那些拥有复制和分发链中所有点的手段和资源的人才能使用 NC 授权材料。如果是这样,许可证的价值将大大降低。”
CC试图提交一份法庭之友陈述以支持联邦快递,但他们的请求被驳回。然而,法官现在已经批准了驳回此案的动议,支持 CC 和被告的意见。法官非常清楚地阐明了 Great Minds 提出的思路有什么问题:
“这项驳回动议的争议点在于,联邦快递应一个或多个学区的请求复制了材料,并向学区收取了高于联邦快递成本的复制费用,这些指控是否构成对通用汽车版权的侵犯。没有指控称未公开的学区将材料用于“非商业用途”以外的目的,也没有指控联邦快递为任何其他实体或自己的目的复制了材料。按照这种表述,联邦快递复制材料的行为是许可协议中明确条款允许的,驳回动议获得批准。”
这是一个很棒的结果,很高兴看到逻辑和理性获胜。此外,我们又一次有了另一项法律判决,承认知识共享许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年纪大了,还记得知识共享的反对者曾利用缺乏法庭案件来反对这项运动。
与此相关的是,长期以来,我一直是开放许可即合同这一理念的坚定支持者(有关这一辩论的更详细表述,请参见此处)。我很高兴看到赫尔利法官表示同意,他说:“合同法原则通常适用于版权许可和其他权利转让的构建。”合同阵营又取得了一次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