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官只能考虑宪法机构的国内管辖权

Telemarketing List delivers accurate contact databases to enhance lead generation and customer outreach. Connect with the right prospects quickly and efficiently.
Post Reply
roseline371274
Posts: 924
Joined: Mon Dec 23, 2024 7:00 am

行政法官只能考虑宪法机构的国内管辖权

Post by roseline371274 »

然而众所周知,宪法法院在经常被引用的裁决中。 262 不接受对特权的功能主义解读,这似乎能够根据先前的裁决号获得通过。 2014 年第 120 号法律,但坚持自治的“地理概念”(G.Buonomo),该概念涵盖了雇员的全部雇佣关系。
尽管如此,对功能联系标准的提及(此外,美国各分部的裁决中明确规定了这一点)似乎能够解释超出具体案件的影响,并且可能预示着后续判例将取得有希望的发展。
最后应该提到的问题是,该问题实际上在裁决的背景下具有偏见性,涉及国务委员会未能对国家权力归属冲突进行试验,而众议院认为这是唯一可以审查自治的工具。
事实上,分庭认为,面对分庭提出的管辖权缺失的问题,,并宣布上诉不可受理,如果行政法官认为监管纪律有损于他在具体案件中履行司法职能,则可能引发冲突。

经过仔细审查,联合部门驳回该申诉的理由实际上代表了所有法官在面临自决例外情况时所给予的“指示”。
法官不得放弃解释监管条款的权力和义务,以核实其所审理的争议是否属于自治 爱沙尼亚 数字数据 的适用范围或属于其管辖范围。还可以补充的是,在宪法法院(2014 年第 120 号裁决)明确将议会规章从其仅具有内部相关性的法定遗产中解放出来之后,情况更是如此,从所有意图和目的上来说,议会规章都是“共和国一般秩序的来源,产生的规范受普通解释准则的约束”(斜体字为我所添加。

只有在确定所处理的情况属于自决权范围之后,审判机构才能够决定是否结束诉讼程序,或者在投诉其宪法保障的权力受到侵犯时引发冲突。否则,如果它认为自己拥有管辖权,就必须根据案件的实质来裁决,而宪法机构将在冲突的背景下对这一评估提出异议,抱怨法官干涉了其特权的行使。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自决例外并不产生与个别议员根据第 31 条提出的不可挑战例外相同的“抑制效果”。宪法第68条第一款。


在最高法院看来,这种重建也是最符合归因冲突逻辑的,作为一种补救措施,它在不可受理的处罚下,预先假定了宪法法官必须作出裁决的冲突的当前和具体性质。因此,国务委员会没有提出冲突是正确的,因为它没有当前需要保护的利益,因为它完全可以将议会法规解释为不会损害其自身的归属范围。
此时,众议院有两种选择:默认联合分部的裁决,否认其国内法官的管辖权,从而最终注意到宪法法院在第三方自决方面确定的界限;或者对该裁决提出管辖权冲突,抱怨该裁决压缩了其宪法特权。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