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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主义之争

Posted: Tue Jan 21, 2025 10:11 am
by pappu636
最近,我重读了几本关于互联网监管的开创性著作,我不得不说,我对莱斯格的《法规》(当然是原著)又重新产生了敬意。虽然我一直很尊重通过建筑进行监管的想法,但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越发觉得书中提出的许多想法是正确的。

尽管我非常欣赏莱斯格的许多著作,但我一直认为他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我想补充一下,他和许多其他美国学者都有这个缺点,那就是他似乎对美国以外发生的任何事情都视而不见。作为一个曾多次环游世界推广知识共享的人,他经常对美国以外的法律体系发表一些令人担忧的民族中心主义言论。众所周知,他曾将道德权利斥为“法国思想”,尽管他对这一说法进行了限定,但结果仍然是“我们是对的,你是错的”。他似乎也不愿意考虑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民事管辖区,开放许可是合同。我在他对海尔普林的《数字野蛮主义》的出色驳斥中也注意到了这种对外部法律传统的明显视而不见,他似乎一次又一次地暗示版权源自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我并不是说他不知道版权法的起源,但他拒绝讨论《安妮法令》以及美国以外丰富的版权传统在我看来有点奇怪。

我之所以提到这一点,是因为 Lessig 参与了一场非常有趣的辩论,该辩论涉及使用“社会主义”一词来描述对等生产和 Web 2.0 革命。Lessig 回应了 Kevin Kelly 在《连线》杂志上发表的一篇有趣且发人深省的文章《新社会主义》。我个人认为 Kelly 对支持 Web 2.0 大部分领域的新集体主义的政治含义提出了一些有趣的观点,他将其称为一种新型社会主义,尽管这种社会主义与 20 世纪政治领域中占主导地位的备受诟病的社会主义版本完全不同。然而,Lessig并不喜欢“S”这个词。它经常被用来反对知识共享的倡导者,称公有运动为社会主义只会强化这种“红色诱饵”。Lessig 评论道:

“这种说法完全是错误的。称其为‘社会主义’是完全不合理的——至少当所描述的行 西班牙手机数据 为是纯粹自愿的时候。这就像说“因为斯大林在不同的集体农场之间建立了竞争,所以称其为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并不不合理。”这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因为它们都指出了一个共同的特征,而忽略了其独特之处。社会主义的核心是强制(是否合理是另一个问题)。凯利所赞扬的行为的核心是自由。”

这篇文章的评论可能比文章本身更有趣(博客圈通常如此)。Lessig 被指责对社会主义有狭隘的看法,因为他似乎将其与非常具体的变体(如斯大林主义和毛主义)等同起来。Lessig 在一篇非常有说服力的帖子中回复道:

“我们都需要认识到(现在向跨文化人群讲话),不同的政治制度对这些概念的内化方式不同。所以我批评一位美国人在美国出版物上发表文章,谈到他对“社会主义”一词的使用。我并不假装了解这种用法​​与其他文化或传统的契合程度。我只是在向我自己的人讲述我自己的传统。”

很奇怪,所以社会主义在美国意味着一种东西,而对世界其他地方却意味着另一种东西?我同意许多评论的观点,即政治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含义不尊重文化边界。确实,对许多美国人来说,“社会主义”一词已成为一个肮脏的词,但事实并非如此。莱西格在另一篇文章中重申了他的批评,并为该术语的特殊用法辩护,指出社会主义是作为国家强制手段实施的,因此将其描述为国家强制手段是准确的。对此,我再次回答说,这只是对社会主义的有限定义,自称社会主义者的政治传统比斯大林主义丰富得多。然而,社会主义一直受到这样一种观念的束缚,即它应该等同于苏联共产主义及其许多有害变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