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版权收集协会对艺术家采取行动时
Posted: Tue Jan 21, 2025 8:45 am
现代版权制度很大程度上归功于集体版权管理。知识产权的核心在于执法,但执法往往耗费大量金钱和时间。收集机构提供了一种系统,通过该系统,版权执法被分配给代表其成员的社会。当它们按预期工作时,它们是一个有利于创作者的强大工具。但当它们出现故障时,它们的表现会非常惊人。以西班牙的SGAE为例,该公司被指控贪污和挪用了高达 4 亿欧元的资金,这些资金原本应该分配给音乐家和电影制作人。
现在请坐下来,听听哥斯达黎加 ACAM(作曲家与音乐作家协会)的奇特案例。这是一个典型的集体版权管理协会,它聚集了国家艺术家,并通过通常的渠道(如广播、商业机构和现场表演(chivos,这是这里的俗称))收取版税。ACAM 是国际收藏机构网络的一部分,因此它可以从艺术家那里收钱,然后将其发送给他们的国际合作伙伴,然后这些合作伙伴会将这些钱分发给世界其他地方的作曲家和音乐家。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然而,表演权是版权执行中一个棘手的部分。我们倾向于认为版权是一项单一的权利,但事实并非如此。创作歌手很容易,他们创作、编曲并表演自己的作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版权管理也不太复杂,因为只有一个所有者。但任何一首歌都有可能有几个版权所有者,作曲家、作词家、表演者、制作人,我们甚至不谈录音等其他领域。这就是权利很快就会变得错综复杂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音乐许可总体上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法律领域的原因之一。
当我读到著名墨西哥歌手José José在哥斯达黎加的演唱会因版权问题面临取消时,我想起了这种复杂性。ACAM 已向当局请求不允许演唱会继续进行,因为组织者尚未向该协会支付版税。是的,你没听错,ACAM 认为歌手不能演唱自己的歌曲,因为他们必须向哥斯达黎加版权协会支付版权费。他们的法律论点基于哥斯达黎加版权法 (Ley 6683) 第 50 条,内容如下(我的翻译):
“第 50 条 .- 当局不得允许在未事先显示节目、指明要表演的作品和作者姓名的情况下进行公开表演或听证会。此外,还必须显示收据,证明已向版权持有人支付报酬。如果表演是录音制品的复制品,节目还必须包含表演者的姓名。
在适当情况下,用户还应出示相关权利的收据。”
该条款是恰当的,与表演权方面的国际惯例一致。然而,ACAM 的要求似乎超出了法 卡塔尔手机数据 律的要求。法律只是规定艺术家必须“在适用的情况下”向版权所有者出示收据。我个人认为这背后的原因是它适用于翻唱的艺术家。但对于演唱自己歌曲的艺术家来说呢?组织者也必须支付版税吗?这不仅明显不公平,而且散发着版权欺诈的恶臭。
我能想到的唯一原因是,如果 José José 没有创作自己的歌曲,ACAM 收取的钱最终会流向作曲家,但如果没有协议允许他演唱这些歌曲,我会感到非常惊讶。此外,ACAM 自己的常见问题解答在这方面似乎相当令人困惑。在回答“收集到的钱去哪里了?”这个问题时,他们回答道:
“根据作者作品的不同用途,这些钱将用于每位作者的收入。在筹集的总额中,最多 30% 将作为 SGAE 的行政费用,7% 将用于资助社会和文化团结。”
等一下……SGAE?(插入多个感叹号)。我只能看出这里提到 SGAE 的两个原因,要么它是 ACAM 的国际代表,要么编写 FAQ 的人只是从 SGAE 自己的 FAQ 中抄袭了条目,而忘记替换收集机构的名称。这两种解释看起来都不太好,至少可以这么说。
我相信收藏管理。艺术家有权谋生,而这种组织方式使得在世界各地收集资金更加容易。但像上述例子一样的非理性敛财行为无助于合法版权所有者的事业,当他们的行为威胁到有利于拉丁美洲音乐传奇人物及其忠实粉丝的活动时,人们不得不怀疑谁真正从这些做法中获利。版权所有者必须改善自己的形象,这似乎不是最好的做法。
现在请坐下来,听听哥斯达黎加 ACAM(作曲家与音乐作家协会)的奇特案例。这是一个典型的集体版权管理协会,它聚集了国家艺术家,并通过通常的渠道(如广播、商业机构和现场表演(chivos,这是这里的俗称))收取版税。ACAM 是国际收藏机构网络的一部分,因此它可以从艺术家那里收钱,然后将其发送给他们的国际合作伙伴,然后这些合作伙伴会将这些钱分发给世界其他地方的作曲家和音乐家。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然而,表演权是版权执行中一个棘手的部分。我们倾向于认为版权是一项单一的权利,但事实并非如此。创作歌手很容易,他们创作、编曲并表演自己的作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的版权管理也不太复杂,因为只有一个所有者。但任何一首歌都有可能有几个版权所有者,作曲家、作词家、表演者、制作人,我们甚至不谈录音等其他领域。这就是权利很快就会变得错综复杂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音乐许可总体上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法律领域的原因之一。
当我读到著名墨西哥歌手José José在哥斯达黎加的演唱会因版权问题面临取消时,我想起了这种复杂性。ACAM 已向当局请求不允许演唱会继续进行,因为组织者尚未向该协会支付版税。是的,你没听错,ACAM 认为歌手不能演唱自己的歌曲,因为他们必须向哥斯达黎加版权协会支付版权费。他们的法律论点基于哥斯达黎加版权法 (Ley 6683) 第 50 条,内容如下(我的翻译):
“第 50 条 .- 当局不得允许在未事先显示节目、指明要表演的作品和作者姓名的情况下进行公开表演或听证会。此外,还必须显示收据,证明已向版权持有人支付报酬。如果表演是录音制品的复制品,节目还必须包含表演者的姓名。
在适当情况下,用户还应出示相关权利的收据。”
该条款是恰当的,与表演权方面的国际惯例一致。然而,ACAM 的要求似乎超出了法 卡塔尔手机数据 律的要求。法律只是规定艺术家必须“在适用的情况下”向版权所有者出示收据。我个人认为这背后的原因是它适用于翻唱的艺术家。但对于演唱自己歌曲的艺术家来说呢?组织者也必须支付版税吗?这不仅明显不公平,而且散发着版权欺诈的恶臭。
我能想到的唯一原因是,如果 José José 没有创作自己的歌曲,ACAM 收取的钱最终会流向作曲家,但如果没有协议允许他演唱这些歌曲,我会感到非常惊讶。此外,ACAM 自己的常见问题解答在这方面似乎相当令人困惑。在回答“收集到的钱去哪里了?”这个问题时,他们回答道:
“根据作者作品的不同用途,这些钱将用于每位作者的收入。在筹集的总额中,最多 30% 将作为 SGAE 的行政费用,7% 将用于资助社会和文化团结。”
等一下……SGAE?(插入多个感叹号)。我只能看出这里提到 SGAE 的两个原因,要么它是 ACAM 的国际代表,要么编写 FAQ 的人只是从 SGAE 自己的 FAQ 中抄袭了条目,而忘记替换收集机构的名称。这两种解释看起来都不太好,至少可以这么说。
我相信收藏管理。艺术家有权谋生,而这种组织方式使得在世界各地收集资金更加容易。但像上述例子一样的非理性敛财行为无助于合法版权所有者的事业,当他们的行为威胁到有利于拉丁美洲音乐传奇人物及其忠实粉丝的活动时,人们不得不怀疑谁真正从这些做法中获利。版权所有者必须改善自己的形象,这似乎不是最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