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流氓起诉 Minecraft 制造商和其他游戏开发商
Posted: Tue Jan 21, 2025 8:13 am
经常阅读的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我并不喜欢软件专利。人们时不时地会在评论、博客文章以及学术文章中看到为软件专利辩护的尝试,但这种情况出现得较少,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软件专利是有害的。软件专利是一种祸害,是对发明的征税,是一种法律疾病,它将软件开发变成了一个雷区,平庸者得到奖励,而真正的创新者却受到惩罚。
以最新的专利诉讼案为例,专利流氓公司 Uniloc起诉了瑞典游戏开发商Mojang,该公司开发了广受欢迎的游戏 Minecraft。他们还起诉了 Electronic Arts 和其他 9 家游戏开发商。我怎么知道 Uniloc是专利流氓?因为他们好像什么都没生产。虽然在 90 年代的某个时候确实涉及某种代码,但目前 Uniloc 似乎只出售其版权保护专利的许可证,而不是实际的软件。Uniloc 自豪地说“全球的软件出版商和视频游戏公司都选择 Uniloc 作为合作伙伴”。更准确的说法是,他们起诉人们并发送停止侵权函,让公司授权他们的软件,但不要求任何代码作为回报。
但当你读到专利本身时,事情就变得非常糟糕了。我向你介绍美国专利6,857,067,该专利是一种防止未经授权访问电子数据的系统和方法。看到这么宽泛的名称,你就知道这会带来坏处。事实也确实如此。摘要内容如下:
“提供了一种用于防止未经授权访问存储在电子设备上的电子数据的系统和方法。便携式许可介质被配置为与电子设备通信以存储许可数据。许可数据用于确定是否允许访问电子数据。注册机构与电子设备通信。注册机构具有用于验证存储在许可介质上的许可数据的验证数据数据库,并向许可介质提供更新的许可数据。”
所以,这是一项移动 DRM 的软件专利。太好了,两个最喜欢又最讨厌的法律人物终于走到了一起。阅读权利要求书并不能以任何形式减轻“发明”的显而易见性。权利要求书基本上描述了一种在移动设备中存储许可信息、对其进行加密,然后发送该信息以供服务器或证书颁发机构解密的基本方法。这项专利适用于您能想到的每一种技术,例如智能卡和其他电子设备。这项专利是在 2001 年申请的,这一事实让情况变得更糟,因为到那时我能想到至少有 4 个系统具有此功能。哎呀,你可以利用 1997 年有一项 WIPO 条约保护这项专利所针对的技术这一事实作为现有技术的证据!即使我们承认最初的发明来自 1992 年的澳大利亚专利,版权保护也已经是旧技术了。
这不是发明,不是创新,也不是最先进的技术。这只是某人看到其他人在做什么,用法律术 秘鲁手机数据 语记录下来,然后申请专利,这样你就可以向实际生产软件的人收取许可费。
Uniloc 的发明者之一 Ric Richardson站出来为 Uniloc 及其专利辩护。显然,该专利的历史是
“你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你希望看到数百、数千甚至数百万人使用它。但你的竞争对手拥有比你多得多的资源。你没有数百万美元或数千名聪明人来帮助你。在理想的世界中,你开始制造某种东西,并在每个产品的正面放上免责声明“我是该产品的发明者。请随意使用它,但请不要复制并自行生产。”不幸的是,这行不通。”
如果有人认为 Uniloc 和 Richardson 先生发明了版权保护,那就没问题了。他们没有。他们只是抢在所有人之前让专利审查员同意这是一个可获得专利的想法。
我们将继续经历荒谬的专利,除非系统进行改革,禁止将这些明显的软件解决方案作为发明。
我祝愿 Mojang 好运,去杀死你们自己的巨魔吧。
以最新的专利诉讼案为例,专利流氓公司 Uniloc起诉了瑞典游戏开发商Mojang,该公司开发了广受欢迎的游戏 Minecraft。他们还起诉了 Electronic Arts 和其他 9 家游戏开发商。我怎么知道 Uniloc是专利流氓?因为他们好像什么都没生产。虽然在 90 年代的某个时候确实涉及某种代码,但目前 Uniloc 似乎只出售其版权保护专利的许可证,而不是实际的软件。Uniloc 自豪地说“全球的软件出版商和视频游戏公司都选择 Uniloc 作为合作伙伴”。更准确的说法是,他们起诉人们并发送停止侵权函,让公司授权他们的软件,但不要求任何代码作为回报。
但当你读到专利本身时,事情就变得非常糟糕了。我向你介绍美国专利6,857,067,该专利是一种防止未经授权访问电子数据的系统和方法。看到这么宽泛的名称,你就知道这会带来坏处。事实也确实如此。摘要内容如下:
“提供了一种用于防止未经授权访问存储在电子设备上的电子数据的系统和方法。便携式许可介质被配置为与电子设备通信以存储许可数据。许可数据用于确定是否允许访问电子数据。注册机构与电子设备通信。注册机构具有用于验证存储在许可介质上的许可数据的验证数据数据库,并向许可介质提供更新的许可数据。”
所以,这是一项移动 DRM 的软件专利。太好了,两个最喜欢又最讨厌的法律人物终于走到了一起。阅读权利要求书并不能以任何形式减轻“发明”的显而易见性。权利要求书基本上描述了一种在移动设备中存储许可信息、对其进行加密,然后发送该信息以供服务器或证书颁发机构解密的基本方法。这项专利适用于您能想到的每一种技术,例如智能卡和其他电子设备。这项专利是在 2001 年申请的,这一事实让情况变得更糟,因为到那时我能想到至少有 4 个系统具有此功能。哎呀,你可以利用 1997 年有一项 WIPO 条约保护这项专利所针对的技术这一事实作为现有技术的证据!即使我们承认最初的发明来自 1992 年的澳大利亚专利,版权保护也已经是旧技术了。
这不是发明,不是创新,也不是最先进的技术。这只是某人看到其他人在做什么,用法律术 秘鲁手机数据 语记录下来,然后申请专利,这样你就可以向实际生产软件的人收取许可费。
Uniloc 的发明者之一 Ric Richardson站出来为 Uniloc 及其专利辩护。显然,该专利的历史是
“你想出了一个好主意。你希望看到数百、数千甚至数百万人使用它。但你的竞争对手拥有比你多得多的资源。你没有数百万美元或数千名聪明人来帮助你。在理想的世界中,你开始制造某种东西,并在每个产品的正面放上免责声明“我是该产品的发明者。请随意使用它,但请不要复制并自行生产。”不幸的是,这行不通。”
如果有人认为 Uniloc 和 Richardson 先生发明了版权保护,那就没问题了。他们没有。他们只是抢在所有人之前让专利审查员同意这是一个可获得专利的想法。
我们将继续经历荒谬的专利,除非系统进行改革,禁止将这些明显的软件解决方案作为发明。
我祝愿 Mojang 好运,去杀死你们自己的巨魔吧。